|簡體中文

比思論壇

 找回密碼
 按這成為會員
搜索



查看: 1349|回復: 0
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

[財經資訊] 港媒称港交所曾有条件批准阿里上市 马云拒绝

[複製鏈接]

6385

主題

19

好友

2萬

積分

版主

美腿丝袜控…

Rank: 7Rank: 7Rank: 7

  • TA的每日心情
    奮斗
    2024-9-4 21:16
  • 簽到天數: 2192 天

    [LV.Master]伴壇終老

    推廣值
    0
    貢獻值
    9667
    金錢
    57608
    威望
    25644
    主題
    6385

    文章勇士 回文勇士 文明人 附件高人 文章達人 附件達人 中學生 高中生 大學生 教授 愛因斯坦 永久貴賓 簽到勳章 簽到達人 男生勳章 版主 伴壇終老

    跳轉到指定樓層
    樓主
    發表於 2013-10-7 14:27:06 |只看該作者 |倒序瀏覽
    10月7日消息,据香港东方日报报道,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及集团管理层上周秘密来港,市传曾与投行及基金界会晤,再度阐释“合伙人”制度。有投行及基金经理引述阿里管理层消息透露,阿里最大单一股东软银曾作出重大妥协,放弃其持有逾三成股份的投票权,目的是让阿里巴巴集团可采用“合伙人”制度方式上市。
    成就“合伙人”持股合规
    消息透露,阿里巴巴提出的“合伙人”制度在香港没有先例,因此也就没有相关定义,但是监管机构根据《收购及合并守则》中,持有三成股权为主要股东定义作为标准,要求阿里巴巴集团上市时,最大股东须持股逾30%。
    目前,阿里巴巴的股权架构是雅虎(34.89, 1.02, 3.00%)、软银、阿里合伙人分别持有约22.8%、34.7%、10%(其中马云持股7%)。据透露,软银为了让阿里巴巴顺利上市,破天荒承诺将其持有逾三成股份的投票权,悉数“委托授权”予阿里合伙人,即阿里合伙人将持有逾四成投票权,合乎监管机构规定。
    马云拒“减持限制”陷僵局
    消息人士透露,软银放弃投票权,最终换来港交所向阿里合伙人提出“减持限制”的有条件批准。
    不过,港交所也提出了另外的一些限制,其中包括:降低股东大会提名董事的重选次数至一到两次,同时“合伙人”制度设有三年有效期,期间马云及管理层最多可减持其持股的25%。上述政策意味着,持有7%股权的马云,最多只能减持1.75%的股权。港交所提出的所有减持限制,均集中于阿里合伙人及马云身上。
    实际上,只要马云接纳港交所有关建议,阿里巴巴集团便可以在九月底递交正式上市申请,今年底前上市。可惜马云最终不愿妥协,令上市计划再陷僵局。
    上海上市难度高
    市场聚焦阿里巴巴集团何时启动美国上市之际,突然有消息指出,阿里巴巴集团有可能在国内上市。据了解,阿里2012年5月向雅虎回购其中约两成持股时,双方已就阿里2015年前上市,开列四项条件,包括在特定情况下,内地可作为上市地点。
    《华尔街日报》旗下财经网站MarketWatch中有专栏日前报道,阿里上市计划或延至明年进行,最终上市地点包括纽约或上海。
    不过,A股尚未重启新股发行,加上阿里巴巴集团作为境外注册民营企业可能涉及的复杂情况,内地上市对阿里而言,目前只能视为后备方案。
    此外,阿里巴巴与雅虎的股份回购协议规定,阿里上市时其中一个上市协调人,必须由雅虎选任,因此在阿里没有最终上市定案前,不可能要求雅虎选定上市协调人。



  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資源

   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,沒有帳號?按這成為會員

   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| 按這成為會員

    重要聲明:本論壇是以即時上載留言的方式運作,比思論壇對所有留言的真實性、完整性及立場等,不負任何法律責任。而一切留言之言論只代表留言者個人意見,並非本網站之立場,讀者及用戶不應信賴內容,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。於有關情形下,讀者及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(如涉及醫療、法律或投資等問題)。 由於本論壇受到「即時上載留言」運作方式所規限,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留言,若讀者及用戶發現有留言出現問題,請聯絡我們比思論壇有權刪除任何留言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留言 (刪除前或不會作事先警告及通知 ),同時亦有不刪除留言的權利,如有任何爭議,管理員擁有最終的詮釋權。用戶切勿撰寫粗言穢語、誹謗、渲染色情暴力或人身攻擊的言論,敬請自律。本網站保留一切法律權利。

    手機版| 廣告聯繫

    GMT+8, 2024-11-20 03:30 , Processed in 0.018987 second(s), 16 queries , Gzip On, Memcache On.

    Powered by Discuz! X2.5

    © 2001-2012 Comsenz Inc.

    回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