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思論壇

標題: 丢掉iPhone第18类商标,苹果还能在中国卖iPhone7么 [打印本頁]

作者: iceb1    時間: 2016-5-2 12:09
標題: 丢掉iPhone第18类商标,苹果还能在中国卖iPhone7么
几天前(2016年4月30日)的一则新闻吸引了很多业内人士关注,科技行业的朋友圈再度刷屏,原因是《“IPHONE”商标争夺战结案:苹果输了》。其实不仅仅是科技圈关注,普通用户也对这个事件保持了浓厚的兴趣,很多人可能在没了解具体情况之前直觉的一哆嗦,现有的iPhone产品苹果还能在中国卖下去么?会影响今年苹果iPhone7iPhone7 PlusiPhone7 Pro手机产品在大陆地区的上市销售么?
答案是,不会。
我们回头看下这次商标争夺战的时间线——
2007年9月29日,新通天地公司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第6304198号“IPHONE”商标申请,申请在国际分类第18类仿皮、牛皮、钱包、小皮夹、皮制绳索地等商品上使用。
2016年3月31日,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“(2016)京行终1630号”《行政判决书》,终审驳回了苹果公司的上诉,终结了苹果公司与新通天地科技(北京)有限公司关于“IPHONE”商标权纠纷。据了解,上述两家公司关于“IPHONE”商标的纠纷已持续四年之久,新通天地在此次诉讼中获得了胜利。
这个判决的关键是“IPHONE”第18类商标权所属——

如上图所示,2007年9月29日新通天地公司科技(北京有限公司)的商标申请信息,“IPHONE”商标申请编号为6304198,国际分类号为18,适用范围是仿皮、牛皮、家具用皮服饰、护照夹(皮革制)、钥匙盒(皮制)、皮制带子、钱包等商品。
这次的法院判决意味着新通天地公司可以在18类商标适用范围内生产销售IPHONE牌的皮具皮套钱包等,而苹果公司如果要推出iPhone字样的皮具钱包在市面上就不可以销售流通。
其实这个商标案也会让人想起当年奇瑞QQ和腾讯QQ的QQ商标争夺战……
回头看下苹果公司的iPhone商标——

在2002年10月18日美国苹果公司申请了“IPHONE”商标(第九类),核准日期为2013年11月21日,核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9类计算机硬件,计算机软件(已录制)等商品上
说到这里,真相大白,新通天地的iPhone钱包皮具可以独家合法使用iPhone商标,而苹果公司的计算机硬件软件(含智能手机)则可照常使用iPhone商标,iPhone7可以照常在中国销售。
那么,财大气粗的苹果会把这类商标收购回来么?谁知道呢,总之感觉意义不大,用户可能喜欢苹果Logo的钱包,印着 iPhone的钱包反而有些怪怪的,世事难预料,走着看吧。






歡迎光臨 比思論壇 (http://bb-cc.online/) Powered by Discuz! X2.5