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麦町犬被公认为最优雅的品种之一,具有白色及清晰的黑斑点,且会呼叫人,根据古希腊的雕刻及古埃及的壁画推测,这种狗已有数千年的历史,有人认为其起源是埃及和印度。因受吉卜赛人的喜爱,而流落散布整个欧洲。十九世纪英国及法国的贵族,把它作为马车的护卫犬,跟随在马车的前后奔跑,有人称其为马车犬。被毛色彩和斑点是大麦町犬一个重要的判定指标之一,而任何被毛为除黑斑和红褐斑以外的斑点者均为劣品。
大麦町犬是少数起源于南斯拉夫的犬种,无论外观的表徵或脸部的表情都与孟加拉波音达猎犬非常相似。尽管在早期大麦町犬是优秀的拖曳犬,但人们已淡忘它原来的拖曳功能,因为频频出现在视觉传播媒体上的鲜明角色,已经在无形中使视听观众接受它是不折不扣的伴侣犬。曾经被道奇·史密斯(dodie smith)写进他的小说《101条狗》(hundred and one dalmatians),后被迪斯尼改编为卡通片,而广为人知。欧、美、日均有为数不少的爱好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