岛是海
發表於 2016-4-6 09:25:03
真是个畜生啊,猪狗不如的东西,
岛是海
發表於 2016-4-6 09:26:43
这样的事真的就没人管么。。
haoson1996
發表於 2016-4-6 11:00:55
这判的实在太轻了
dsq12321
發表於 2016-4-6 11:04:39
不是人的东西
jsbbltb
發表於 2016-4-6 11:28:32
若有此事,应当彻查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及检察院,这种人应当重判,并加以割行。。。。。
yinlove0797
發表於 2016-4-6 11:34:02
拉出去犬决!
爱顶顶
發表於 2016-4-6 11:59:38
是真的吗?如果是真的,让我们看看现在是不是法制社会!
47910523
發表於 2016-4-6 12:03:59
直接拉出去,先切后毙
丶K
發表於 2016-4-6 12:06:29
我去,这都不算?那法律还有什么用。
diaoheigonggei
發表於 2016-4-6 12:13:28
简直是人神鬼共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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